
1.如何判斷企業是否需要申領排污許可證?
答:根據《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(2019版)》,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管理分為三種類型:排污許可重點管理、排污許可簡化管理和排污登記管理。
答:登記表是企業的告知性備案,但并不豁免企業應遵守的各項環境管理要求。登記管理的企業,其他環境管理要求明確要進行監測的一樣要執行。
3.排污單位隱瞞或提供虛假材料,核發部門未發現而核發了許可證,責任在誰呢?
答:責任在排污單位。承諾是排污單位作出的,提供完整、真實和合法的申請材料,是排污單位的責任和義務。
4.排污單位產生的生活垃圾要納入排污許可管理嗎?
答:本次規定僅將工業生產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納入排污許可管理,不包括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、農業固體廢物、放射性廢物和醫療廢物。
5.自行貯存包括臨時貯存設施嗎?廠內的一般固廢暫存間和危廢間是否屬于自行貯存設施?
答:包括。廠內的一般固廢暫存間和危廢間屬于自行貯存設施。
6.企業自行貯存利用處置設施不滿足標準要求怎么辦?
答:根據《排污許可管理條例》,不符合標準要求的不予核發排污許可證,企業應當抓緊整改到位,才能按期申領、變更、延續排污許可證。
7.產廢單位的臺賬和執行報告怎么做?
答:產廢單位取得排污許可證后,應通過環境管理臺賬,記錄工業固廢的種類、數量、流向、貯存、利用、處置等信息。特別注意,每一批固廢都應該標明去向。
危險廢物臺賬:按照《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和管理臺賬制定技術導則》要求執行
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臺賬:按照《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管理臺賬制定指南(試行)》要求執行
執行報告:按照《排污單位環境管理臺賬及排污許可證執行報告技術規范 總則(試行)》HJ944-2018要求執行
炳旭環境公司承接多家“重點管理”及“簡易管理的排污許可證申報、變更、排污許可證后期維護、排污許可證監測、執行報告填報工作,在為企業安排申報、自行監測和填報的同時,積極為企業梳理各個產污環節存在的環境問題,幫助企業建立臺帳。
